2010年12月15日,华孚色纺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暨上市公告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等公告。现针对部分投资者对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的疑问,并多次来电咨询该问题的情况,公司补充说明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07年9月17日 证监发行字[2007]302号)第八条相关规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公司非公开发行于2010年11月26日上午8:30-11:30对特定发行对象进行询价认购,基金均由其所属的基金管理公司作为统一的发行对象进行申购报价。其中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发行对象代其旗下管理的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一组合和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统一参与申购报价;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发行对象代其旗下管理的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六组合参与申购报价。最终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获配1000万股,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获配60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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