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次会议于2010年1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0年1月19日上午在张家港市澳洋国际大厦十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
公司董事长沈学如先生因公务在外出差,不能亲自主持本次会议,与会董事一致推举董事徐利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阜宁澳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阜宁澳洋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和其它综合授信业务,公司同意为其自2010年2月1日至2011年1月31日期间内与银行发生的流动资金借款和其他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具体办理担保时与相关银行签订担保合同。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玛纳斯澳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玛纳斯新澳特种纤维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玛纳斯澳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玛纳斯澳洋”)控制的玛纳斯新澳特种纤维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新澳特纤”)“5万吨/年差别化粘胶短纤生产线”在项目建设时,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玛纳斯澳洋为新澳特纤自2007年12月至2012年12月期间内的银行借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担保,用于新澳特纤5年期的长期借款和部分流动资金借款需要,该决议尚在有效期内。
2009年新澳特纤5万吨差别化粘胶短纤已建成投产,为了满足项目建成后的生产经营需要,新澳特纤拟向银行申请新增5000万的授信额度,公司同意玛纳斯澳洋为新澳特纤新增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5000万的担保,新增授信业务在2010年3月1日至2011年4月30日有效,与新增授信业务对应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0年2月5日14:00在张家港市杨舍镇塘市澳洋国际大厦十一楼会议室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题为:
1、《关于为阜宁澳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玛纳斯澳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玛纳斯新澳特种纤维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股东大会召开的相关事项见《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相关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同日《证券时报》或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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