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0 年3月1 日-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 年2 月22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给各董事。公司9 名董事中6 名非关联董事全部参与表决,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购买机器设备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并根据本公司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需要,会议同意控股子公司烟台华润锦纶有限购买关联方烟台华润纺丝有限公司的1 条纺丝生产设备和4 台加弹机设备,收购价格以2009 年11 月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净值计算,为245 万元。
关联董事石善博、向明、赵卓英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华润锦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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