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0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丽芬女士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和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江阴施威特毛纺织有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江阴施威特毛纺织有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