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德棉股票2010年4月29日、30日、5月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达到跌幅限制价格,根据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ST德棉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国有股份转让相关事宜于2010年1月6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10] 2号》文批准;2010年1月19日,公司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许可受理通知书(091890号),决定对公司申报的《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材料予以受理。上述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审核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于2010年4月26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公司2009年度报告、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等事项,已于2010年4月28日披露了相关信息。
因公司2008年、2009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均为负值,公司股票已于2010年4月29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经查询,公司除以上事项外,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德棉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山东省德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