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31日,天山纺织股东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告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根据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如下: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告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
2、核准豁免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因国有资产行政划转而增持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129,848,457股股份,导致合计持有该公司206,354,457股股份,约占该公司总股本的56.78%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3、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会同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5、新疆凯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收购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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