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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纤: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发表时间:2012-02-07     发表评论()



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中科华评报字(2012)第 001 号 

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 О 一二年二月二日 

目录 

0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 

一、资产评估报告声明―――――――――――――――――――――――――2 

二、资产评估报告摘要―――――――――――――――――――――――――3 

三、资产评估报告正文―――――――――――――――――――――――――5 

1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 

资产评估报告声明 

1、就注册资产评估师所知,评估报告中陈述的事项是客观的。 

2、注册资产评估师在评估对象中没有现存的或预期的利益,同时与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没有个人利益关系,对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3、评估报告的分析和结论是在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原则基础上形成的,仅在评估报告设定的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下成立。 

4、评估结论仅在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基准日有效。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根据评估基准日后的资产状况和市场变化情况合理确定评估报告使用期限。 

5、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其所在评估机构具备本评估业务所需的执业资质和相关专 

业评估经验。 

6、注册资产评估师本人或其业务助理人员对评估对象进行了现场查看。 

7、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并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8、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是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的责任。 

9、注册资产评估师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了必要的关注,但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做任何形式的保证。 

10、注册资产评估师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11、评估报告的使用仅限于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评估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其所在评估机构无关。 

2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 

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增资扩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中科华评报字(2012)第 001 号 

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运用法定或公认的评估方法及程序,以增资扩股为目的,对所涉及的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的整体资产的价值进行了评估。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对所提供的财务资料及法律权属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该委托评估的资产在 2011年 9 月 30 日这一评估基准日的价值进行评估,并发表专业意见。本公司在对委托方指定的资产进行评估的过程中,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化要求,严格遵循资产评估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专业性的工作原则及资产持续经营、替代性、公开市场等经济原则,强调评估程序的科学性,取价标准的公正性、资产状态确认的现实性。公正、客观、科学地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之公允价值进行评定估算。现将资产评估的有关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评估目的:为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提供价值参考。 

二、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资产评估的对象为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价值。 

本次资产评估的范围是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后的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上所列示的资产及负债。具体范围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等各项资产及负债。 

三、价值类型及其定义:本次资产评估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 

3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 

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四、评估基准日:2011 年 9 月 30 日。 

五、评估方法:本次评估采用成本加和法评估。 

六、评估结论: 本次评估以资产持续经营原则、替代性原则和公开市场原则为前提,采用成本加和法进行评估。经实施资产评估程序和方法,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整体资产评估结果如下: 

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在成本加和法下评估结果:总资产账面值 

36,627.10万元,调整后账面值36,627.10万元,评估价值36,507.30万元。负债总额账面值16,448.51万元,调整后账面值16,448.51万元,评估价值16,448.51万元。净资产账面值20,178.59万元,调整后账面值20,178.59万元,评估价值20,058.79万元,增值-119.80万元,增值率-0.59%。该评估结果未考虑少数股权折价及多数股权溢价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本评估结论是在一定条件下得出的,特提请报告使用者:欲了解全面情况,请阅读评估报告全文,并特别注意评估假设条件及特别事项说明。 

本报告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限为一年,即自评估基准日2011年9月30日起至2012年9月29日止,超过一年需要重新进行评估。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 曹 宇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许彩丽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曹 宇 

4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 

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二 О 一二年二月二日 

5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 

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增资扩股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中科华评报字(2012)第 001 号 

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运用法定或公认的评估方法及程序,以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提供价值参考为目的,对所涉及的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 限公司 的 整体资产的价值进行了评估。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对所提供的财务资料及法律权属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该部分资产在 2011 年 9 月 30 日这一评估基准日的价值进行评估,并发表专业意见。在评估过程中,本公司的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必要的查看核实,对资产占有方提供的财务资料、法律权属资料等进行了必要的审查与关注,实施了必要的资产评估程序。现将资产评估的有关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资产占有方及报告使用者 

本次评估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均为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简介如下: 

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于 2002 年 5 月 17 日成立,位于宜宾市下江北马鞍石;公司法定代表人:王进军;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壹亿伍仟陆佰玖拾壹万元;实收资本:壹亿伍仟陆佰玖拾壹万元,注册号:511500000017186。 

经营范围:竹造纸浆、竹化纤浆、机制纸的生产、销售;化学纤维、纺织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销售;竹制品开发。 

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是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

6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 

有限公司、宜宾中元造纸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组建的有限公司。公司位于长江北岸、吊白公路旁,距市区 7 千米,距吊黄楼火车站 7 千米、宜宾飞机场 13 千米,交通便利。 

公司主要产品竹浆柏,该浆粕具有显著的、天然的、其他纤维原料无法比拟的抗菌、防臭功能,以该浆粕为原料生产的竹材粘胶纤维细度与普通精漂粘胶纤维接近,具有天然柔和色泽、强力好,且均一稳定,韧性、耐磨性高,成纱性能优异;其纤维 织物性能良好,吸湿性高,透气性好,手感柔软、穿着舒适,悬垂性好,染色性能优良,色泽亮丽,并且具有独特的抗菌、防臭及抗紫外线功能,可广泛应用于纺织、服装、装饰、卫生材料、医药及食品包装等行业,并可对下游产品进一步加工,提高附加值。同时该项目可以使大量的竹资源得到更合理的利用,提高了竹材产品的附加值, 积极响应了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政策,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由于该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深受广大客户的欢迎而供不应求,具有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为了天竹产业发展的需要和根据宜宾市城市建设规划的要求,公司与宜宾市政府、江安县人民政府签订了 9.5 万吨/年竹浆粕项目投资协议书,公司整体搬迁至江安县阳春工业园区,预计总投资 9.85 亿元。该项目可研及环评工作现已完成,项目工程建设已在进行当中,预计 2012 年竣工投产,该工程的投产将使我公司成为我国最大的竹浆粕生产基地。 

公司最近三年财务状况如下:单位:元 

项目2008 年2009 年2010 年 

流动资产49,214,949.7791,320,153.3183,206,227.08 

长期投资 

固定资产43,307,793.7139,270,187.6235,576,723.12 

无形资产 

资产总额97,183,297.27134,581,069.61237,589,867.53 

负债总额18,312,066.8745,958,314.3847,726,269.22 

所有者权益78,871,230.488,622,755.23189,863,598.31 

公司最近三年经营业绩如下:单位:元 

项目2008 年2009 年2010 年 

主营业务收入162,248,409.16154,005,703.98193,091,622.19 

主营业务利润`50,181,444.8041,636,860.4948,669,794.81 

利润总额33,333,890.6123,457,501.1623,522,116.29 

净利润28,299,701.0019,751,524.8319,810,843.08 

7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 

公司股权结构情况: 

项目金额持股比例%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125,248,200.0079.82 

宜宾中元造纸有限责任公司15,229,200.009.71 

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6,432,600.0010.47 

合计156,910,000.00100% 

评估报告使用者 :根据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中的约定,本报告的使用者为委托方及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的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评估目的: 

为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提供价值参考。 

为了满足上述需要,由注册资产评估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意见。请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注意,该资产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视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也不承担有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建议委托方在参考资产评估结论的基础上,结合资产状况和市场因素,进行合理决策。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资产评估的对象为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净资产价值。 

本次资产评估的范围为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后的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上所列示的资产及负债。具体范围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等各项资产及负债。 

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由四 川 天竹 竹 资源 开 发有 限 公司 提供,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资产与委托评估时确定的资产范围一致。委估资产和负债在评估基准日 2011 年 

9 月 30 日具体资产和负债类型及账面价值列表如下: 

资产项目账面值(万元) 

流动资产22,003.27 

长期投资 

8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 

固定资产10,535.89 

其中:在建工程3,936.76 

建 筑 物1,075.66 

设备2,227.96 

无形资产3,779.33 

其中:土地使用权3,779.33 

其他资产308.61 

资产总计36,627.10 

流动负债13,868.51 

长期负债2,580.00 

负债总计16,448.51 

净 资 产20,178.59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本次资产评估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为 2011 年 9 月 30 日。 

由于资产评估是对某一时点的资产及负债状况提出价值结论,选择会计期末作为评估基准日,能够全面反映评估对象资产及负债的整体情况,所以根据增资扩股的要求,考虑此次评估的目的,本着保证评估结果有效的服务于评估目的的原则,评估机构根据经济行为的性质与委托方协商确定 2011 年 9 月 30 日作为本次评估的评估基准日,既能全面反映评估范围内资产的现实整体状况,又有利于本次评估目的的实现。 

本次资产评估工作中,资产评估范围的界定、评估价格的确定、评估参数的选取等,均以该日之企业财务报表、外部经济环境以及市场情况确定。本次资产评估中所 采用计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六、评估依据: 

评估人员在本次资产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国家、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法律法 

规,以及在评估中参考的文件资料主要有: 

9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 

(一)法规依据: 

1、《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91号令,1991年); 

2、《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国资办发[1992]36号); 

3、《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财政部令第14号); 

4、《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令第12号); 

5、《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378号令,2003年); 

6、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 

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8、《房地产估价规范》(建设部建标[1999]48号); 

9、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国家税务局和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制定的有 

关企业财务、会计、税收和资产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9 号,1994 

年 7 月 5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通过,1995 年 1 月 1 日施行)。 

(二)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2、《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 

3、《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 

4、《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 

5、《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 

6、《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 

7、《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 

8、《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 

9、《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 

10、《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 

11、《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10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 

12、《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三)权属依据: 

1、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委估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 

3、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委估机动车辆行驶证; 

4、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资产清查评估申报明细表》; 

5、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在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 

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及宜宾市经委四川天竹公司年产 9.5 万吨竹纤维浆粕搬迁 

升级技改项目备案通知书。 

6、其他与资产的取得及使用有关的文件。 

(四)取价依据: 

1、wind 资讯系统; 

2、《1984-2000 全国固定资产价值重(评)估系数标准目录》、《1998-2006 年全 

国固定资产价值重(评)估系数最新标准目录》; 

3、《太平洋汽车网》、《中国机电数据网》; 

4、宜宾市车辆购置收费标准; 

5、评估人员收集的有关市场价格调查资料及其他取价资料; 

6、公司提供的有关设备订货合同、发票; 

7、受托方掌握的有关资料和估价人员实地查看、调查所获取的相关资料。 

8、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资料和技术标准资料以及价格信息资料和参数资料、本评估机构现场查看记录; 

9、公司的基准日财务会计经营方面的资料、资产评估清查申报明细表以及有关会计凭证等财务资料。 

(五)行为依据: 

11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 

1、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和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委托协议书》。 

2、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 

(六)参考资料及其他: 

1、全国资产评估参数选编(财政部财产评估司 1999 年); 

2、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202 号); 

3、《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机械计[1995]041 号); 

4、《资产评估常用数据及参数手册》; 

5、四川省建筑工程预算基价表及相关文件; 

6、《四川省工程造价信息》、《四川省建筑经济信息》。 

七、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方法通常有市场比较法、收益法及成本法等。市场比较法适用于同类企业交易案例较多的评估;收益法适用于有收益或有潜在收益的企业价值评估; 

成本法适用于无市场依据或市场依据不充分而不宜采用市场比较法、收益法进行评估的情况下的企业价值评估; 

因全国范围内同规模、同行业的市场股权交易案例极少且多不公开,无法收集相关可比案例。故不适宜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 

且公司因宜宾市城市建设、环境保护政策等原因,必将在未来 1 年内陆续进行整体搬迁,这些都大大影响了评估人员采用收益法评估时对各项参数的选取。故不适宜采用收益法评估。 

依本次评估的目的所对应的价值定义,根据确定的评估目的,就委估资产的所能搜集到的资料以及评估对象的特点、实际情况和评估规范的要求,确定本次评估采用成本加和法进行评估评估,现将成本加和法评估的基本思路及具体情况如下: 

(一)流动资产的评估方法 

12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 

委估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债权、存货。 

1、货币资金 

对评估基准日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以企业申报为基础,核实了账面数值、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银行询证函,并对现金进行盘点的基础上,以核实后的调整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2、债权性资产 

主要包括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对于债权类资产,根据企业提供的债权评估明细表,通过查阅其账簿,分析其业务内容、账龄、还款情况,并对主要债务人的资金使用、经营状况作重点调查了解,分析大额债权的可收回性,对部分单位进行了发函询证及对账工作;对发函未回函款项执行替代性程序,在此基础上确认 债权性资产评估价值。 

3、存货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包装物等。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存货申报表,在了解存货真实性和完整性、是否存在滞销、残次、毁损等情况的前提下,对存货进行实地查看,了解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评估明细表中申报的账面数量及品质进行核查,对价值量大的资产进行重点抽查,并填制存货盘点表。在账账、账表核对相符,账实核对清楚的基础上,分别根据不同情况及对价值的影响程度采用成本法及市场法确定评估值。 

(二)固定资产的评估方法 

1、房屋建筑物 

房屋建筑物评估应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的工作原则,遵循资产持续经营、替代性和公开市场等评估操作性原则,根据《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第七十八条及八十条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相关规定,本次评 估首先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房屋建筑清查评估明细表,房屋所有权证等资料,进行现 场清点,核实项目、建筑面积、结构形式等。房屋建筑物以持续使用为前提,充分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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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 

虑将在1年时间内整体搬迁的可能,按《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对房屋建筑物评估均采用按资产账面净值确定评估结果。 

2、设备、运输车辆的评估 

由于此次评估的机器设备不能单独创造收益,同时我国机器设备调剂市场尚不发达,无可比的交易案例。因此,根据本次资产评估的目的和委估资产特点与性质,本次委估设备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设备的重置价值是资产占有者在评估基准日自行购置、建造或形成该项资产,投入使用并达到正常生产状态所需发生的全部费用。因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将在1年时间内整体搬迁且公司生产已经于2011-12月停止生产,故将机器设备分为5种情况采用不同方法进行了评估。 

1拟出售造纸机成套设备 

2拟出售立式蒸煮锅成套设备按拟成套出售的初步转让协议确定 

3拟出售蒸发器成套设备 

4已替换到相应设备评估为 0 

5搬迁拟报废按 3%残值确定 

6可继续使用的设备采用物价指数成本法确定 

重置成本的确定和成新率的计算方法为: 

机器设备重置成本=账面原值*价格指数 

由于委托评估的设备大部分购置很长,又具有专用性,维护保养程度一般,设备多为根据浆泊处理能力专门定制或改造的设备,因此评估时采用价格指数法来确定被评估设备的重置成本。价格指数根据评估设备的类型,依据 WIND 资讯网提供的四川省固定资产-设备、工器具购置价格指数分别计算确定不同购置年限设备的价格指数,确定机器设备重置成本。 

车辆的重置成本是以现行购置价为基础加上购置附加费和其他杂费。 

②成新率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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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 

我们按使用年限法确定设备的成新率。设备使用年限参照中国统计出版社 

《1998-2006 年全国固定资产价值重(评)估系数最新标准目录》并考虑设备使用环境分析确定。 

评估人员通过对设备的现场观察,结合设备的使用时间、实际技术状况、负荷程度、制造质量等经济技术参数,经综合分析估测设备的尚可使用年限,从而确定其成新率。 

车辆成新率采用工作量法和使用年限法确定。 

(三)长期待摊费用的评估 

长期待摊费用是租赁资产改良支出及外购竹粘胶纤维浆泊专利使用权摊销余额,共计 2 项。评估人员核实了账簿记录、原始凭证,对发生日期、账面价值、预计摊销月数、尚存摊销月数进行了验证。按其尚存受益月份或资产实际公允价值确定评估值。 

(四) 递延税款借项评估说明 

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是由于企业按会计制度要求计提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与税法规定的相差而形成的应交所得税差额。本次评估是在审计后的账面值基础上,对企业各类准备计提的合理性、递延税款借项形成及计算的合理性和正确性进行了调查核 实并确认评估值。 

(五)负债的评估 

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其中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交税费、应付职工薪酬;评估人员主要通过逐一核对清单、财务记录、了解债务内容金额,查看原始凭证、查阅相关合同和账簿记录、对金额较大债权人进行函证并收集核对相关票据合同等程序对各项负债进行发生及存在,以及正确账务反映和债务的延续有效性等方面的核实验证。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按照委托方的要求,我所根据资产占有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评估人员(包括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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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 

技术人员、固定资产评估人员)组成各评估小组,选派资产评估先遣人员进点,配合资产占有方进行资产评估前期准备工作,制订资产评估前期工作计划。随后资产评估组于2012年1月15日正式进驻委估资产现场,对委估资产进行现场查看,开展资产评估工作。 

本次评估经过前期准备工作、现场实地查看和评估作价汇总等各阶段工作,具体实施过程如下: 

(一)评估前期准备工作阶段 

本阶段的主要工作是: 

1、明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范围; 

2、明确评估基准日为 2011 年 9 月 30 日; 

3、根据资产评估工作的要求,提出初步评估工作计划,确定评估项目负责人和评估人员; 

4、初步确定主要资产评估方法,与委托方共同确定评估方案,向企业布置资产 

评估申报表,协助企业进行资产申报工作; 

5、根据资产评估工作的实际需要收集资产评估所需文件资料,制订资产评估工作计划; 

6、与委托方就评估方案进行详细讨论和适当修改,在双方取得一致意见的基础上,签署资产评估委托协议。 

(二)现场评估阶段 

根据资产评估的有关原则和规定,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和产权界定,指导资产占有方财务等部门的配合人员进行资产清查,填写我公司提供的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按我公司提供的资料清单准备评估所需资料,协助我公司评估人员到社会相关部门取得评估资料。 

根据资产评估的有关原则和规定,我们对委估资产进行了产权核实和评估,具体步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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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 

1、听取资产占有方有关人员对资产占有方情况以及委估资产现状的介绍; 

2、对资产占有方报的资产评估申报表进行征询、鉴别,并与企业有关财务记录数据进行核实; 

3、根据资产评估申报表的内容到现场进行实物核实,并对资产状况进行察勘、记录;并与资产管理人员进行交谈,了解资产的经营、管理状况; 

4、查阅委估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设备购置合同以及有关往来账目、发票等资料; 

5、开展市场调研、询价工作; 

6、分析、验证、整理评估资料。 

(三)评定估算阶段 

根据对资产占有方的了解,制定评估工作计划,组成现场评估工作组,同时根据每天的实际工作进展情况修改评估计划。 

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指定了专人配合我公司评估人员进行现场查看,核实数量填写现场查看记录,进行现场检测与鉴定,了解当地市场信息。 

成本法计算过程: 

通过市场询价并考虑各项合理费用,确定重置成本,根据现场勘测记录并结合其实际使用年限及实际利用效率,合理确定成新率评定估算。 

(四) 评估汇总阶段 

根据对各类资产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工作,确认评估工作中没有发生重评和漏评的情况,对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调整、修改和完善。对评估结果进行整体分析,撰写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审核工作底稿,并对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进行三级复核。 

(五)提交报告阶段 

根据评估工作情况,起草整体资产评估报告,向委托方提交整体资产评估报告初稿,与委托方交换意见,确认评估工作中没有发生重评和漏评的情况,向委托方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 

17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 

九、评估假设: 

根据本次进行资产评估的目的以及评估对象的特点,评估中使用了以下评估假 

设: 

(一)评估对象能够持续经营; 

(二)被评估部分资产按现行状态和用途搬迁至异地继续使用,部分资产拟转让或报废。 

(三)评估时所在的政治、经济、社会环境稳定以及涉及的物价、税赋、产业政策等未发生较大变化; 

(四)被评估的资产的产权清晰、明确,委托方对被评估资产的产权负责; 

(五)委托方以及资产占有方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完整。 

十、评估结论: 

至评估基准日,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采用成本加和法评估,总资产账面值为 36,627.10 万元,调整后账面值为 36,627.10 万元,评估值为 36,507.30 万元,增值率为-0.33%。总负债账面值为 16,448.51 万元,调整后账面值为 16,448.51 万元,评估值为 16,448.51 万元。净资产账面值为 20,178.59 万元,调整后账面值为20,178.59 万元,评估值为 20,058.79 万元,增值率-0.59%。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单位:万元 

帐面价值调整后帐面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项目 

ABCD=C-BE=(C-B)/B×100 

流动资产122,003.2722,003.2722,023.0319.750.09 

长期投资2 

固定资产310,535.8910,535.8910,404.56-131.32-1.25 

其中:在建工程43,936.763,936.763,936.76 

建 筑 物51,075.661,075.661,070.65-5.01-0.47 

设备62,227.962,227.962,101.64-126.31-5.67 

无形资产73,779.333,779.333,785.656.320.17 

其中:土地使用权83,779.333,779.333,785.656.320.17 

18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 

其他资产9308.61308.61294.06-14.55-4.71 

资产总计1036,627.1036,627.1036,507.30-119.80-0.33 

流动负债1113,868.5113,868.5113,868.51 

长期负债122,580.002,580.002,580.00 

负债总计1316,448.5116,448.5116,448.51 

净 资 产1420,178.5920,178.5920,058.79-119.80-0.59 

(表中数据与明细表中及本报告中以万元为单位的统计数字有百元位差异,系微机自动汇总时以万元为单位 

并小数位四舍五入所致,精确数据以“资产评估结果分类汇总表”为准。) 

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全部股东权益评估价值为20,058.79万元。该评估结果未考虑少数股权折价及多数股权溢价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一)本报告所称“评估价值”系指我们对所评估资产在现有用途不变并持续经营,以及在评估基准日拟搬迁之状况和外部经济环境前提下,为本报告所列明的目的而提出的公允估值意见,而不对其它用途负责。 

(二)评估基准日期后事项 

评估基准日的期后事项将影响评估结论,因此若发生评估基准日的期后事项,不能直接使用评估结论。 

1、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情况,自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出具日,不存在其他影响评估前提和评估结论而需要对评估结论进行调整的重大事项。 

2、在评估基准日后评估有效期以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时,应 按以下原则处理: 

(1) 当资产数量和资产范围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额进行相应调整; 

(2) 当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资产评估价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有资格的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 

(3) 对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资产占有方在资产实际作价时 

19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 

应给予充分考虑,并进行相应调整,不能直接使用评估结论。 

(三)本次评估过程中,评估工作人员对有关资产虽查阅了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 

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实施了现场调查程序,但没有使用仪器、仪表进行进一步的鉴定,评估结论也是在此基础上得出的。 

(四)在评估中,由于有关参数和资料的获得及选择的数量的有限性和时间的时限性,评估价值具有相对性。 

(五)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2011年9月30日财务报表已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准审字[2011]第2290-1号)。 

(六)根据《宜宾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04-2020)、《宜宾市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宜宾市工业集中区规划布局》宜府发(2007)42号文件、宜宾市政府办公室2009-7-15的第92期会议纪要、宜宾市江安县人民政府与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9-7-20签订的《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迁建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书》及补充协议等文件的要求,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由于城市建设、环境保护政策等原因,公司须整体搬迁至宜宾市江安县工业园区。 

但由于上述资料均未对企业搬迁后房屋建筑物、土地等资产处置方式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补偿数额及企业搬迁后经济效益等都具有大量的不确定性,因此本次评估未考虑企业未来搬迁可能获得的补偿及优惠政策对评估结果的影响,特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本报告含有若干备查文件,备查文件构成本报告之重要组成部分,与本报告正文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所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应注意以上的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所产生的影响。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20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 

(二)本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三)未征得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同意,本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 

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评估报告的使用有效期 

本报告评估结论有效期限为一年,即自评估基准日 2011 年 9 月 30 日起至 2012年 9 月 29 日止。当评估目的在评估基准日后的一年内实现时,可以评估结论作为交易价格参考依据,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评估。 

十三、评估报告的法律效力: 

(一)本次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和基准日下,根据公开市场的原则确定的现行公允市价,评估工作中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格的影响,同时,本报告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假设和限定条件、持续经营原则等其它情况发生变化时,评 估结论一般会失效,评估机构不承担由于这些条件的变化而导致评估结果失效的相关 法律责任。 

(二)本报告之评估结论,系评估专业人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出具的意见,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生法律效力。 

(三)本评估报告评估结论是在以产权清晰、权属明确、持续经营为前提条件由专业评估机构和评估专业人员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出具的意见,具有法律规定的效力; 

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曹 宇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许彩丽 

21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四川天竹竹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曹 宇 

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的提出日期 二 О 一二年二月二日 

22北京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稿件来源:第一纺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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