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于2015年10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2772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回复,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1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n)上的《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新民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