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4月15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及其相关议案,同意将公司持有的南京金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0%股权转让给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详见2015年4月1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接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交易价款的50%合计伍亿伍仟壹佰伍拾玖万叁仟陆佰伍拾元整(不包括定金)已经汇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号。
根据相关《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应支付的剩余尾款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次日起三个月内付清,并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次日起第6个工作日至尾款实际付清日期间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收利息。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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