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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为四川华纺银华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纺银华);本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638万元,为其提供的担保额度累计为人民币6,879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人民币25,879万元;
本公司对外担保逾期金额为人民币4,30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华纺银华在农行射洪县支行的担保贷款已部分逾期,本公司于2010年3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为支持子公司华纺银华的发展,除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3,000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外,为华纺银华在农行射洪县支行流动资金贷款提供2,638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为额度担保展期性质,担保期限二年。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单笔融资业务发生时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为准。融资主要用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子公司华纺银华应配合公司及时办理完善相应手续,规避风险,确保资金使用效果。本次决议内容需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华纺银华系本公司控股99.32%的子公司;注册地点:射洪县太和镇太空路369号;法定代表人:涂敦超;注册资本为14,715万元;经营范围:棉纺织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有棉纱、棉布、高档大小提花装饰面料、服装面料等;截止2009年底,资产总额27,602万元,负债总额26,138万元,贷款总额20,460万元,净资产额1,464万元,净利润-7,151万元;截止2010年1月31日,资产总额28,070万元,负债总额26,589万元,贷款总额20,460万元,净资产额1,480万元,实现利润1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
本次担保是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融资主要用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对公司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拟提供的担保为额度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二年。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单笔融资业务发生时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该担保意见系2010年3月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做出的,旨在解决子公司华纺银华在农行射洪县支行担保额度到期后的额度展期问题,以使企业平稳发展。公司将加强对子公司的风险控制,并组织深入自查活动,完善内控制度。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鉴于华纺股份持有四川华纺银华有限责任公司99.32%的股权,本次担保能解决子公司融资问题,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通过,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之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积对外担保额度为25879万元,逾期对外担保4300万元。
六、备查文件: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华纺银华营业执照;华纺银华2009年度及2010年1月份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