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6月3日上午10点
2、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三区26号浙江大厦17层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3)截止2010年6月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3、《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办法:
国有法人股、法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单位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于2010年6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到公司资本运营部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四)、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三区26号浙江大厦17层
联系电话:(010)65817498
传真:(010)64428711
联系人:胡革伟 张卉
邮政编码:100029
(五)、其它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不行使表决权。
针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我单位/本人赞成/反对/弃权。
如果我单位/本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不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中国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