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德棉虚假陈述赔偿纠纷案于2011年10月一审被驳回后,已经上诉至山东省高院,并将于2012年2月9日正式开庭。
代理此案的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表示,他代理的投资者收到了山东省高院寄来的受理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山东省高院受理材料显示,原告投资者诉ST德棉及山东德棉集团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赔偿纠纷的上诉状,经审查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上诉条件,该院决定正式立案审理。根据安排,该案将于2月9日上午9时在山东省高院公开审理。
ST德棉在2007年至2008年间多次虚假陈述而被证监会严厉处罚。此后,多名投资者提起诉讼并起诉至济南市中院。济南市中院在去年10月驳回一投资者1100多万元的索赔请求,理由是ST德棉下跌系因股市系统风险所致,与该公司虚假陈述行为无必然因果关系。
对此,提起诉讼的投资者及代理律师表示难以接受,并强调ST德棉的走势和大盘的走势也不一致。
2011年12月,ST德棉通过资产置换方案,拟以部分资产和负债置换第五季实业所持有的淄博杰之盟商贸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及温怀取、饶大程所持有的山东第五季商贸合计100%的股权,第一大股东也将由山东德棉集团有限公司变为浙江第五季实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