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和鹰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和鹰机电)原定2012年1月10日首发上会,却因遭实名举报而被临时取消审核资格,致IPO被延后。
对此,日前获悉,因为下属子公司上海和鹰机电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和鹰机电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制造的服装生产设备被指存在严重的质量缺陷,和鹰机电与包括杉杉集团义乌生产基地在内的数家义乌服装生产企业产生纠纷。
和鹰机电在上海将这些义乌企业告上法庭,和鹰机电胜诉,但有企业不服提出了抗诉。义乌服装生产企业浙江丰蝶针织品有限公司也于2012年2月向义乌市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法院尚未作出判决。至截稿时止,和鹰机电方面没有对记者的采访作出任何回应。
机器被指存质量缺陷/
包括杉杉集团在义乌的保暖内衣生产基地浙江红高杉服饰有限公司,从事保暖内衣生产和销售的浙江义乌联发针织品有限公司、义乌市商捷服饰有限公司、浙江丰蝶针织品有限公司、浙江蒙霸服饰有限公司、浙江东阳市华侨制衣有限公司等在内的七家企业,于2009年前后,先后购买了和鹰机电生产的全自动裁剪机和全自动拉布机,用于面料的自动拉布、排版、自动裁剪成服装裁片。
中外合资的浙江义乌联发针织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宗君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和鹰机电在推销时称这两样机器具有高科技性能,在完全替代人工裁剪和拉布的前提下,能达到较高的生产量、保证裁剪的高精度,藉此协助企业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
但不久,这些企业陆续发现机器存在问题。吴宗君说,全自动裁剪机的裁剪度不够,始终达不到每天4000~5000套保暖内衣的生产量。全自动拉布机在拉布过程中,不能做到三边自动对齐,导致裁剪过程中布料浪费严重。
“平均每米布料因自动对边不齐而浪费2~5厘米。”吴宗君说,裁剪过程中,压缩后的布料呈梯形结构,裁剪后造成布料浪费严重,门幅又缩进去5厘米左右,面料利用率损耗了3%以上。
更令企业心痛的是,因裁片尺寸偏差不一,导致产生人工修裁片工序,不仅增加人员工资,还严重浪费了布料,因为要将尺寸修剪为同一尺寸,才能批量流转到下一工序,这样势必要将裁片尺寸大的修剪为尺寸小的,这就好比将180型号尺寸的裁片修剪为175型号的尺寸,使大码服装成了小码,造成严重的浪费。
浙江红高杉服饰有限公司董事长方金林也表示,购进设备后,发现机器的性能始终不稳定,裁剪量和精度也都存在问题。和鹰机电之后对裁剪机进行了更换,将2007型更换为2011型,即裁前裁片的高度由7厘米更换为11厘米。“我们让和鹰机电更换了机器,但是这个2011型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还是存在问题。”方金林说。
他同时表示,2011型裁剪机的实际工作状态下,其裁剪高度仅为真空吸附后6厘米以下,这样的生产量完全达不到每天4000~5000套的产量,仅仅在2000套左右。此外,设备不稳定、故障不断、维修不及时等情况的发生,导致机器经常停产待修。同时,设备噪音较大,且没有强制性安全标识。
这些生产商大都认为,这些机器设备存在先天质量缺陷。
前工程师称设计有问题/
当初义乌这些企业为购买和鹰机电的机器,花费不菲。
浙江义乌联发针织品有限公司,优惠后支付的机器款共计108万元。浙江红高杉服饰有限公司,支付总计96万元。浙江蒙霸服饰有限公司,优惠后支付总计88万元。浙江东阳市华侨制衣有限公司,支付总价88万元。浙江丰蝶针织品有限公司,支付总额110万元。义乌市商捷服饰有限公司,支付总计88万元。企业主们告诉记者,现在这些机器只能摆在厂房里“睡大觉”,还白白占用地方,跟一堆废铁没什么两样。
在浙江红高杉服饰有限公司的厂房看到,生产车间摆放着和鹰机电的全自动裁剪机和拉布机,现在变成了布料堆放处。企业工作人员说,机器用不了,和鹰机电又不承认有质量问题,不给退货。
红高杉、联发和丰蝶的老总们介绍,多家企业发现和鹰机电的机器存在问题后,不断与和鹰机电方面进行沟通和交涉。如2011年7月,和鹰机电的销售及售后服务人员还在一份反映机器质量问题的材料上签了字。
看到了这份《关于和鹰机电电脑自动裁床裁剪质量问题的情况》书面材料,里面反映了4点问题,即裁剪最大偏差超过2厘米,致成衣不合格,不能达到和鹰机电承诺的精度要求;针织保暖面料吸气后塌边严重,门幅吸气后缩小超过5厘米左右,造成裁片上下尺寸不一致;每家企业的裁剪量达不到和鹰机电承诺的5000套/天的产量;使用设备后没有达到和鹰机电承诺的面料节约1%~3%是效果,反而出现比手工裁剪浪费的情况,造成成本增加。
记者找到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和鹰机电公司前售后工程师,他告诉记者,机器出现这些问题,是先天设计问题。“裁别的面料没有问题,但是裁剪蓬松的面料,如摇粒绒、海绵沾布、珊瑚绒等,就会出现企业碰到的这些情况。”该工程师告诉记者,蓬松面料主要用于生产保暖内衣,国内主要的保暖内衣生产基地为义乌和江苏常熟,因为和鹰机电的机器常熟卖不进去,所以造成义乌的企业集中式爆发问题。
互诉官司仍未了结/
花大价钱买来的生产机器,始终不能正常使用,义乌的这些企业认为和鹰机电的机器存在质量缺陷,多次交涉无果后,企业拒绝支付和鹰机电剩余的货款。
于是2012年和鹰机电在上海将这些义乌企业告上法庭,要求企业履行销售合同,支付货款并赔偿延期支付的违约金,法院受理了该请求并判和鹰机电胜诉。浙江义乌联发公司不服,向检察院提起抗诉。2013年1月14日,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给企业发来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受理告知书 (沪闵检民行受(2013)9号)。
而义乌的相关企业也在维护自己的权益。2011年8月16日,浙江丰蝶针织品有限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投诉正准备上市的和鹰机电生产的设备存在质量缺陷,2011年8月29日证监会回复将会对投诉予以关注,并按相关程序规定办理。
2012年11月16日,包括浙江红高杉服饰有限公司在内的义乌5家企业,联名向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写信,投诉和鹰机电生产的全自动裁剪机和全自动拉布机存在质量缺陷,使企业生产受到严重影响,而且和鹰机电对机器的宣传与事实不符,属于不诚信。
浙江丰蝶针织品有限公司于2012年2月向义乌市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提出要求与上海和鹰机电公司解除合同、让对方退还货款等诉求。该案2012年6月开过一次庭,目前设备鉴定正在进行中,法院尚未判决。
今年1月22日,联系上和鹰机电的管理部部长郑海明,对方没有正面回答和鹰机电与义乌企业之间的纠纷,要求将采访提纲发邮件到其邮箱,稍后答复。截至发稿,和鹰机电方面没有给出任何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