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晚间,新野纺织发布公告称,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财务局文件《关于拨付2014年第1季度阶段性棉纱生产补贴资金的通知》(师财企发[2014]299号),公司子公司—新疆锦域纺织有限公司应收阶段性棉纱生产补贴款442,200.00元。
新疆锦域纺织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财务局拨付的2014年第1季度阶段性棉纱生产补贴资金442,200.00元。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以上政府补助资金442,200.00元将确认为营业外收入。
稿件来源:中国资本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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