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阿拉尔市人民政府2011年1月发布的《新疆阿拉尔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我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锦域纺织有限公司是阿拉尔市招商引资企业,符合《新疆阿拉尔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规定,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新疆锦域纺织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阿拉尔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拨付的2015 年9月份电费补贴1,067,388.00元,水费补贴6,432.00元,7-9月份污水处理补贴59,649.00元。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以上政府补贴合计金额1,133,469.00元将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具体的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5年10月9日
稿件来源:中国第一纺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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