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469号文《关于核准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北明伟业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111,524,38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4.9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4,87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1,352,581.28元,净额为537,347,418.7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5)第03003号)。
二、承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投向用于北明软件云中心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智慧城市行业解决方案建设项目的投资、本次交易的相关税费及补充标的公司运营资金、偿还银行借款。具体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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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使用情况
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在中国银行石家庄裕华支行、兴业银行石家庄自强路支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等三家银行开立了专项账户存储募集资金,公司及广发证券分别与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存储及使用情况如下:
1、中国银行石家庄裕华支行:云中心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实际到位募集资金135,503,600.00元。
2、兴业银行石家庄自强路支行:智慧城市行业解决方案建设项目。实际到位募集资金92,901,500.00元。
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本次交易的相关税费及补充标的公司运营资金、偿还银行借款。实际到位募集资金317,294,900.00元(广发证券划转募集资金时已扣募集配套资金承销及保荐费总额300万元)。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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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9,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由于北明软件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增加了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导致流动资金不足;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以节约财务费用约826.5万元;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12个月内公司无从事高风险投资的情形;公司承诺本次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用于证券投资、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不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到期前,公司会将该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六、审议情况
1、2015年11月17日,公司董事会六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2015 年 11 月 17 日,公司监事会六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进而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因此,本次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程序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19,000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1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可以有效缓解北明软件流动资金需求压力,提高业务规模,降低财务费用,提高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利于保护广大股东权益。同意本次利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行为。
九、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及其他相关资料,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12个月内,公司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本次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用于证券投资、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不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
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到期前,公司会将该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相关规定。
因此,独立财务顾问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六届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六届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5、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