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运用法律规则,企业维权不再难
随着专利侵权事件的不断攀升,企业如何开展有效维权是研讨会研讨的热议话题。结合“纸改浆”专利维权中存在的群体性侵权、侵权地域广、取证困难、异地维权等现象,研究院特别邀请了相关法律专家以及司法审判、行政执法等领域的专家进行了研讨。
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维权,取证难是最大的制约之一,但这并不能阻止企业维权的决心。电子科技大学中细软知识产权管理研究中心主任肖延高博士对此表示,举证过程确实是一个比较艰难的过程,但也不是没有解决之道。对企业而言,首先应当要建立立体式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同时要强化知识产权意识。肖延高博士还表示,如今的大环境,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媒体都特别关注、重视知识产权保护,这为企业开展维权工作创造了非常好的社会舆论环境。特别是今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在以往法律框架下尽可能地解决了专利诉讼中“周期长、举证难、赔偿低”等突出问题,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企业维权的后顾之忧。在随后的发言中,来自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教研室主任王洪友博士回顾了“举证责任倒置”制度在专利法中的规定,并结合专利侵权纠纷的审判实践情况谈了他对取证难的观点和建议。他指出,在以往的维权案件中,专利权具有无形性,侵权行为具有隐蔽的特点,大量证据掌握在侵权人手里,权利人举证非常困难。针对这一情况,最高法专利法司法解释二对专利侵权诉讼中有关赔偿数额的举证规则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完善,这无疑是为维权企业注入了一支强心剂。
来自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和行政执法部门的相关专家则分别从司法审判和行政执法的角度,再结合多年的执法实务经验,以案说法,针对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给出了诸多中肯、切实可行的建议。他们指出,在这个案件中,之所以会存在群体性侵权的现象,原因在于“纸改浆”技术能够带领丰厚的利润,很多企业明知不可为,也要抱着侥幸心理窃取他人劳动成果,加之法律意识淡薄,并不知道长毅浆粕对该技术进行了全面布局,一旦使用就落入了长毅浆粕的专利保护范围之内。尽管这是一起群体性侵权,但长毅公司丝毫不畏惧,坚决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这是非常值得赞赏的,此外,通过法律手段威慑侵权人或潜在的侵权人,对权利人同样具有非常重要的个体意义。当然,企业也要充分汲取经验,在接下来的维权工作中,尤其是在取证方式上面,权利人应尽量把法院需要比对的关键环节录制下来或者拍摄下来作为证据进行支撑,及时申请法院来进行保全或者现场勘验,以固化证据。
来自理论研究、法律实务以及审判实践等领域知识产权专家们的观点碰撞,将此次探讨会推向高潮,也让在场的每个人都获益匪浅。来自企业的我院的特聘专家孙毅表示,听了各位专家的发言深受启发,为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维权工作提供了理论支撑和有效指导,同时也坚定了企业以后的持续创新以及专利维权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