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0日,ST海龙股东潍坊康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2.04%股份)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董事会发出《潍坊康源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申请》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于2012年2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的议案》;
2、《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为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坊子支行申请1,8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3、《山东海龙博莱特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为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坊子支行申请1,4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为确保上述事项顺利进行,现向公司董事会提请将上述3项议案增加至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第8、9、10项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上述临时议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3项议案增加至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第8、9、10项议案。
上述议案,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公司于2012年2月20日发出《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2年3月13日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其他会议议题等事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