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3月10日在宁夏灵武市羊绒工业园区中银大道南侧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光珺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3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认为公司2009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9年财务决算报告。
四、会议以3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分配预案。同意董事会作出的2009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进行现金红利分配的预案,所实现的利润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以增强公司发展后劲。
五、会议以3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公司2009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09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监事出席或列席了历次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和讨论,认真监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重大经济活动,监督公司高管人员履行职责。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监事会对2009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在管理运作方面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保证了公司的规范合法运作。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存在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向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该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08年12月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的向中绒集团定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协议,监事会认为,这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产业链,减少与大股东的关联交易行为,避免同业竞争,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将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在上述定向增发方案未获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公司于2009年12月份改用现金收购的方式购买大股东资产,顺利完成股改时对广大投资者所作的承诺。
(五)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公司所有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公平合理,有利于上市公司持续发展,并经过相应的决策程序,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没有损害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六)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做好2009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监事会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内控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在公司经营中各个流程、各个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风险防范作用,保障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六、会议以2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马生明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O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