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16日召开六届五次董事会及六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
三、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
银行上海松江支行申请2010年授信额度1亿元人民币,用公司持有的1500万股长江
证券股票作为质押。贷款期限一年,
利率为人民银行贷款一年期基准利率。
四、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10年度担保计划的预案:担保总额为2.51亿元人民币。2009年度公司实际对下属企业贷款担保及信用担保共计2.0516亿元。
五、通过续聘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单位的议案。
六、通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外投资等事项的预案。
七、通过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
八、通过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变更的预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6月11日下午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