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公司拟出资1,000万元在新疆阿拉尔地区设立全资子公司新疆海龙麻业科技有限公司。
(2)本次设立子公司经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讯方式)审议通过。
(3)本次设立子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以自有资金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经营范围:红黄麻种植、麻产品制造、销售和相关产品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主要投资人的投资规模和持股比例: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项目为粘胶纤维用原料开辟了新途径:黄麻原料的纤维素含量远远高于其他纤维原料,具备生产化纤用浆粕的可行性。黄麻浆技术的成功,拓宽了黄麻传统应用领域,极大地提高了黄麻资源利用效率和产品附加值。
2、麻浆粕作为差别化、功能化麻浆纤维的原料具有较高的附加值
麻浆纤维除具有普通棉浆粘胶纤维所具有的特性外,较好地保留了天然麻纤维的抗菌抑菌性能、吸湿排汗性能、良好的染色性能和可生物降解性能,属差别化、功能化粘胶纤维新产品。
3、黄红麻浆产业化对促进粘胶纤维产业的产品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4、风险因素:由于黄麻加工技术难度大,纤维分离度低、可纺性差、脱色难、有刺痒感等,因此,项目技术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四、备查文件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讯方式)决议。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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